陳月華,女,1973年10月生。生前系福建省寧德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原四級高級檢察官。陳月華熱愛檢察事業,以滿腔熱情強化自身能力,完成從一名非法律專業學生到檢察業務骨干的華麗轉變。她在人生最后的3年時間中一邊工作一邊與病魔斗爭,彰顯甘于奉獻的高尚情操。2021年4月25日,陳月華因長期患病醫治無效去世。陳月華曾榮獲“福建省檢察機關監所檢察業務標兵”“福建好人”等稱號。
她甘當春泥猶如“母親”般將愛傾注
“機關工會還有些收尾工作,我忙完這一陣,一會兒就走。”2021年4月12日,早已請過病假的陳月華意外出現在辦公室。誰也沒有想到,這個笑著應答同事“一會兒就走”的人,幾分鐘后猝然倒下。直至臨終時,朝夕相對的同事才得知近3年來,陳月華一直在與病魔進行斗爭。
為了不影響工作,陳月華利用周末、節假日時間赴上海等地化療。直至去世前,她仍是寧德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辦理案件數最多的檢察官。
陳月華對檢察事業的熱愛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。2016年,寧德市檢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。陳月華積極探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、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,推動寧德市、福安市、福鼎市看守所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區,堅持“辦一個案件、救一個孩子”的宗旨,完善保護性辦案、社會化幫教、修復性救助、多元化普法“四位一體”的未檢工作模式。她參與指導創立的福鼎市檢察院“紅樹林”、蕉城區檢察院“金貝殼”和福安“安小檢”,更是形成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品牌,發揮了積極的社會效應。
為更好地引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為問題,陳月華在辦好案件的同時,注重加強指導基層檢察院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“臨界預防”工作。識別篩選、心理疏導、普法教育、跟蹤問診的全鏈條閉環預防幫扶,切實阻斷了“臨界少年”向罪犯演化。
她溫婉柔弱卻把案件辦成標桿
在辦理一起案件時,由于被告人否認犯罪事實,并質疑被害人年齡。當時,還在復健期間的陳月華身體狀態并不理想。為了核實案件證據,她忍著病痛一次又一次走在泥濘的山路,一次又一次走訪調查取證。憑借著這份較真、這份韌性,陳月華最終補充了19份新證據,被告人終于低下了頭。這只是陳月華辦理案件“較真”“求極致”的一個縮影。她將經手的每一起案件都辦成了標桿,她參與指導辦理的謝某某等人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入選最高檢“依法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”典型案例,辦理的吳某某猥褻兒童案被最高檢評選為典型案例。
初心盡在無聲處,韶華不負檢察藍。陳月華將半生青春年華獻給檢察事業,用勤勉敬業、腳踏實地的工作精神,正直善良、甘于奉獻的高尚情操,詮釋了新時代檢察官的使命擔當。(責任編輯:郭雯 嚴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