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明,女,藏族,1970年3月生,中共黨員,青海省天峻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、派駐紀檢組長。36載堅守天峻草原,黎明用無悔付出和為民擔當給青海檢察事業作出了最美注解。因表現突出,黎明曾先后榮獲全國檢察機關檢察榮譽章、青海省“三八紅旗手”、青海省檢察機關雙先表彰先進個人等多項榮譽。
心貼心關注困難群眾
2011年,天峻縣委將織合瑪鄉13戶困難家庭列為縣檢察院干警的結對幫扶對象。作為工作具體負責人,黎明始終把牧民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,把幫助牧民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扛在肩上。她多次深入幫扶對象家中走訪,零距離傾聽他們的“呼聲、心聲、嘆息聲”,關注他們的“大事、小事、家務事”,力所能及地解決他們生活中遇到的困難,幫助落實好各項惠民政策,開展好各項慰問活動。每逢節假日她都會去扶貧點,深入到群眾當中噓寒問暖,用心用情幫助貧困戶,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困難,贏得了同事和群眾的一致好評。
2012年寒冬,為解決4戶貧困牧民油料費補貼,黎明不畏冰雪地協調奔走。2017年,在走訪調研中,黎明了解到有一戶貧困戶家中只有一位孤寡老人,無人照顧且身體有殘疾,匯總情況后,她當場列了一份物品清單,第二次下鄉開展扶貧工作的時候,自費為老人準備了日常所需的生活物資。
工作之余,她還主動承擔照顧84歲的世巴老人生活起居和日常生活保障的任務,幫助老人通電、看病、添置衣服、購買生活用品。每到藏歷新年,帶老兩口洗澡、理發,購置年貨,這一照顧就是16年。她用最淳樸的行動詮釋了人間的真情。黎明常說,作為一名草原兒女,眼看著牧區群眾生活條件越來越好,我打心眼兒里替他們感到高興,看到生活困難的老人,我在感到難過之余會竭盡所能地去幫助他們。
傾力關注因案致貧家庭
在檢察機關填錄“一案三卡”中,黎明了解到這樣一起案件,案發前被害人父母為環衛工人,家庭全靠微薄的工資和政府發放的低保金維持,案發后被害人心理受到重創,精神變得恍惚,需要父母時刻陪伴,且因加害人無經濟收入,無法對被害人進行民事賠償。為此,黎明建議辦案部門對該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條件進行審查,持續跟進該案的救助情況,在她和院領導的共同努力下最終為被害人爭取司法救助金4萬元。
律法無情,人間有愛。身為檢察官,黎明恪盡職守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;作為黨員,她心系弱勢群體,用愛心將黨和政府的關愛送到群眾身邊。(責任編輯:黃舒雅 管齊忠)